通过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用电监测数据接入,实现数据集中管控、异常告警及日常维护等功能,对煤矿重大违法行为及风险隐患做到早期识别与智能分析,督促煤矿企业提前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对煤矿企业提高供电稳定性、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合理调配资源、优化成本管控、强化内部管理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第二章 范围及依据
2.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以及所管辖的煤矿企业。
2.2 依据
《“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规划》(应急[2022]64号);《国家矿山安监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煤矿及重点非煤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矿安〈2022〉128号)文件;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利用电力大数据开展关停企业违规生产分析试点工作》的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第14号令《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第三章 接入内容
3.1 接入要求
接入上位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用电大数据监测预警系统。
接入内容:在煤矿的矿井变电站、主运输、主通风、主排水、主副提升等重要设备上加装智能用电融合终端,实时监测煤矿重要设备的开关状态、电压、电流、三相负载、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频率、计量电度等变化数据,探索运用电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算法等技术,分析企业用电规律,构建监测告警模型,实现对正常生产建设、停产停建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精准研判,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3.2 接入通讯协议及通讯方式
ModbusRTUMaster/Slave、ModbusTCPMaster/Slave 、IEC61850、 IEC101/IEC103/IEC104Server协议
以太网/串口
3.3 接入数据分类
接入监控实时数据可分为变电站遥测数据、遥信数据、电度量三大类,其中监测点包括地面变电站、主通风、主提升、副提升、地面强排、地面/井下瓦斯抽放泵站、井下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采区变电所、采区水泵房、采掘工作面移变、井下局扇、黄泥灌浆站、制氮设备、空压机、其它重要设备。